为强化校园综治安全,并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,维护和确保学校安全稳定,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,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》、龙岩市教育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范工作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牢固树立“办师生成长幸福的教育”的理念,通过加强法治教育,严肃校规校纪,规范学生行为,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,保障校园安全、维护校园稳定、推进平安校园、和谐校园建设,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、最阳光的地方。
二、组织领导
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,协调和组织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。
组 长:曾德勇
副组长:郑志泉、游爱萍、李正勤
成员:俞联斌、李秀菊、范日升、赖龙扬、张永和、苏国冠、刘惠、余荣开、胡璋育、江子磐、张万胜、林炎昌、温荣元、简金福、黄秉昌、郑淑玲、郑伟煌、肖小龙、沈瑞球及各年段长
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电话:5833513、5832163、15059052956
三、基本原则
(一)坚持教育为先。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、法治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,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,培养教师、学生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。
(二)坚持预防为主。完善有关规章制度,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,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,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,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。
(三)坚持保护为要。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,严格保护学生隐私,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。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,防止二次伤害发生,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。
(四)坚持法治为基。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,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,按照“宽容不纵容、关爱又严管”的原则,实施“零容忍”,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,及时纠正不当行为。
四、工作安排
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
第一阶段:11月
1.宣传动员。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、校会、班会、板报、电子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,形成“反校园欺凌”良好氛围。
2.思想教育。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,开展思想品德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校纪校规教育、遵纪守法教育、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,邀请公安、司法等相关部门人员到校开展法制教育。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、措施和方法等。(政教处、保卫科、年段、班级)
3.主题班会。围绕“遵纪守法、珍爱生命、创建平安校园”主题,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,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。通过班会,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、法治观念,践行“友善”的价值观,建立良好人际关系,学会与人和谐相处。(年段长、班主任)
4.完善制度。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、措施,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,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。(政教处、保卫科)
5.强化预防。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、物防和技防建设。充分利用心理辅导中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,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。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,做到校园重点场所、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缺。加强师生联系,密切家校沟通,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,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、早干预。(保卫科、心理中心、各年段、各班级)
6.门防和值班巡逻制度。保卫人员按要求及时开关学校大门,持警械于室外值班,加大白天、晚上巡视次数,遇有不安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登记。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,上课时间关门,学生无特殊情况,不得擅自走出校门,离校必须履行正常手续方可出校。来宾、来客和来访人员,必须予以查询、登记,并与学校被访人员联系,征得同意后,方可进校。生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,提高巡视频率。(保卫科、生活组)
7.排查建档。校领导、下段行政、年段长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、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,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,做好矛盾化解工作,避免矛盾激化,发生过激行为。班主任开展校园欺凌隐患摸排和问卷调查,并加强对特殊家庭学生的教育管理,摸清底细,针对性开展帮教工作。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,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。要对与学校、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、心理异常人员、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,进行细致排查,专人加强管控。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。做好控辍保学和疑似辍学排查,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。(政教处、教务处、保卫科、生活组、总务处)
8.签订承诺书。教师、家长、学生通过签订“反对校园欺凌”承诺书来提高自己对此事的重视程度,各司其职。(政教处、年段)
9.课间管理。班级治安委员检查课间秩序,班主任经常检查到位人数,值日教师和保卫人员对厕所、体育馆、运动场、楼梯拐角和楼顶等处经常巡查。(政教处、年段)
10.适时处理。要及时发现、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,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。涉嫌违法犯罪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。(政教处、保卫科、年段)
第二阶段:12月
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、规章制度完善情况、加强预防工作情况、排查建档、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,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。(政教处、保卫科)
五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。按照“一岗双责”的要求,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,形成“一把手”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,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,提高执行力。
2.落实“一票否决制”。力促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、制度化的轨道。
3.反馈及时。按照有关规定,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,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,发生迟报、漏报、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。
4.立行立改。认真开展好自查和总结工作并接受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的督查、指导,发现问题,强化整改,将工作落到实处。
5.长效管理。巩固专项治理成果,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,使校规校纪得到遵守,学生行为规范文明、身心健康,校园平安、和谐。
永定一中
2023年1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