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师生成长幸福的教育

中学生“守法”道德教育的研究方案

来源: 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学  日期:2004-03-31  点击:5976 

一.问题的提出:

道德建设是青少年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市场经济的发展,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许多有利条件,但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,使中学生的道德价值观又产生了许多新的变化,使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道德观陷于混乱之中,青少年违法犯罪日益严重,因此,加强道德建设的实践与研究,无疑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。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,法律在社会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现。“守法”是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中首次提出的基本道德规范之一,也是公民应具有的道德意识和道德义务。公民守法,从微观上说,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,是其在社会生活中安身立命,成就事业的必然要求;从宏观上说,公民自觉守法是保证国家有序发展、长治久安的根本前提。守法不仅是公民道德的基准性要求,还是一种法律要求和法律义务。

加强守法道德建设,教育是基础,学校是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。中学生是守法道德教育的基本对象,他们所具备法律知识的多少、法律意识的强弱、法律能力的高低不仅关系到自身在未来社会中的作用,也关系到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和社会的长治久安。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指出,“要在孩子懂事的时候,深入浅出地进行道德启蒙教育;要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,循循善诱,引导其分清是非,辨别善恶。”学校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把教书育人紧密结合起来。要科学规划不同年龄学生及学习阶段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,坚持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”、“把道德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”。

根据上述精神,我校选择“守法”教育作为贯彻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加强学校德育工作针对性、实效性和提高我校学生法律素质的重点,开展本课题研究,从中探讨新形势下开展中学生守法道德教育的方法途径。

二.研究重要目标:

1.制定中学生“守法”道德教育的层次性目标要求。

2.探讨中学生“守法”道德教育的方法途径。

3.提高中学生“守法”的道德认知水平,培养中学生初步法律意识和一定的法律能力。

三.研究方法步骤:

1.研究对象:

我校全体学生为面上研究对象,同时随机抽取我校高一(12)班、高二(9)班、高三(11)班为实验班,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。

2.研究时间:2002年6月—2003年9月

3.研究方法:动态研究法,即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下,制定教育计划,并根据不同时 期的具体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各种教育活动,不对无关因素进行严格控制。研究过程按“行政领导、专家指导、全员行动、骨干带头、阶段反馈、逐步完善”的原则,力求取得最佳教育效果。

四.研究措施:

1.行政措施:

1)建立学校课题研究领导小组。

2)组织学习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、法律基础知识和道德教育的有关理论,组织部分老师外出参观考察,提高教师参与研究的认知水平和理论水平。

3)各年段讨论制定中学生“守法”道德教育层次性目标要求(实施方案)。

4)定期开展研究性教育活动观摩、汇报、研讨活动,加强阶段性反馈评价,及时纠正、完善实施措施。

5)保障教育研究活动人力、物力、财力的投入。

2.教育措施:

1)营造良好的校园“守法”教育环境和教育氛围,利用黑板报、宣传栏、广播站、校园网、周末电影等载体,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守法道德教育的重要意义,提出具体要求(规范)。

2)开展法制宣传周、宣传月活动,采取“国旗下讲话”、“主题班会”、“法律知识竞赛”、“辩论会”、“做守法小公民的演讲比赛”、“模拟法庭”、“法制电影、录像专场”、“法制宣传文艺晚会”等形式,以丰富学生道德认知,培养学生守法意识,提高学生一定的法律能力。

3)组织形式多样的“守法”实践活动,比如,开展日常行为规范的评比、督查活动,使学生形成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习惯;组织向“三厅二室”告别和拒绝文化“鸦片”活动;组织学生协助交通警察维护城区交通秩序(如自行车不进入机动车道等);组织学生参观监狱;组织学生走出学校进行法律宣传等。通过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,培养学生自觉守法的行为习惯。

4)重视在学科教学和学校日常活动中渗透守法教育,从中强化学生守法道德方面的知情意行。

5)加强日常行为规范评比中“守法”评价激励的力度,定期评选校园“遵纪守法”好学生活动,以树立示范榜样。

6)家校配合,综合评价,同步加强“守法”教育,引导学生在家在校都要做到“遵纪守法”。

五.研究阶段安排:

1.准备阶段(2002.6—2002.8):成立机构、收集资料、加强学习、制定教育活动计划。

2.实施阶段(2002.9—2003.6):实施研究措施,开展系统教育、训练与实践活动。

3.总结阶段(2003.7—2003.9):分析研究成果,撰写研究报告。

六.组织领导

为了加强对课题研究的领导,形成各司其职、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,成立“守法”道德研究领导小组,名单如下:

  长:简焕镇(校长兼党总支书记)

副组长:廖旺华(党总支副书记)、

李正勤(政教处副主任)

  员:胡素娟(工会主席)

吴汀贤(政教处主任)

张金林(教务处主任)

马元灿(教研室主任)

张万平(政教处副主任)

赖龙扬(办公室副主任)

俞联斌(团委书记)

范日升(团委副书记)

简金福(保卫科科长)

钱凤勤(心理辅导员)

阮振武(政教处干事)

谢遵松(高三年段长)

郑永生(高二年段长)

  伟(高一年段长)

郑佳生(高三11班班主任)

廖占荣(高二9班班主任)

肖中良(高一12班班主任)

 

 

福建省永定第一中学

2002年8月30日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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